1、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服务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,应当具备下列条件:
(一)企业法人资格;
(二)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;
(三)消防技术服务基础设备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设备配备符合要求;
(四)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少于2人,且企业技术负责人由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担任;
(五)取得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少于6人,其中中级技能等级以上的不少于2人;
(六)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。
2、从事消防安全评估服务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,应当具备下列条件:
(二)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;
(三)消防技术服务基础设备和消防安全评估设备配备符合要求;
(五)健全的消防安全评估过程控制体系。
3、同时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、消防安全评估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,应当具备下列条件:
(三)消防技术服务基础设备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、消防安全评估设备配备符合要求;
(六)健全的质量管理和消防安全评估过程控制体系。